一、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
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年度(毕业当年1月至12月)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到安宁市中小微企业或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就业,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补贴申请表》;
2.劳动合同复印件(期限不低于2年);
3.最近1个月申请人的社会保险(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4.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毕业证(国外院校毕业生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各1份;
5.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申报途径:安宁市金晖路1号便民服务中心四楼402室。
咨询电话:0871-68691165
二、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
租房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年度(毕业当年1月至12月)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来安宁市就业创业的,与用人单位(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对符合申领补贴范围和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每人8000元、5000元、3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租房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租房补贴申请表》;
2.劳动合同复印件(期限不低于2年)1份;
3.最近1个月申请人的社会保险(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昆明市房屋租赁信息登记备案表》复印件;
6.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
申报途径:安宁市金晖路1号便民服务中心四楼402室。
咨询电话:0871-68691165
三、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
购房补贴
补贴对象: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
补贴条件:在昆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昆就业且与用人单位(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在昆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在昆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且无自有住房的(其配偶名下也须无自有住房)。
补贴标准:给予全日制博士毕业生8万元、硕士毕业生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申报材料:
1.《来昆就业创业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仅来昆创业申报提供,营业执照注册时间距申报时间2年以上);
3.来昆创业且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公司股权证明材料(仅来昆创业申报提供);
4.单位近两年来在税务部门的缴税证明原件(仅来昆创业申报提供);
5.劳动合同复印件(期限不低于3年);
6.最近2年申请人的社会保险(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7.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8.未婚申明书原件(仅未婚申请人提供);
9.申请人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仅已婚申请人提供);
1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购房交易记录(含申请人及配偶);
11.购买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证明等实际购买住房的证明材料。
提示:购买产权型人才住房的,不能同时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对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不满5年且未继续在昆购买住房进行产权转让的,享受购房补贴人员应当向原申领购房补贴的人社部门全额退回购房补贴。享受购房补贴的申请人存在撤销购房合同或弄虚作假违规申请购房补贴的,将停止发放或退回已领取的购房补贴。
申报途径:安宁市金晖路1号便民服务中心四楼402室。
咨询电话:0871-68691165
四、省外高校毕业生到昆就业
创业租房补贴
补贴对象: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补贴条件:在昆就业创业。
补贴标准:对符合申领补贴范围和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给予一次性的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学历8000元、硕士研究生学历5000元、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3000元,普通高校本科学历2000元。
申报材料:
1.《在昆就业创业省外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表》;
2.租房合同(创业的提交工商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及场租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1年并经人社部门备案)原件;
4.最近1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1份;
5.本人的毕业证(国外毕业院校须经教育部学历认证);
6.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申报途径:安宁市金晖路1号便民服务中心四楼402室。
咨询电话:0871-68691165
五、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
补贴对象: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在安宁市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
补贴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5000元,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奖补申请表》;
2.劳动合同复印件;
3.最近6个月申请人的社会保险(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4.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
5.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备注】乡镇村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企业注册地、经营地是乡村地区的村委会,不是居委会;
二是企业性质为民办企业或是乡、镇、村办企业。
申报途径:
线上: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厅端;
线下:安宁市金晖路1号便民服务中心四楼402室。
咨询电话:0871-68691165
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
求职补贴
补贴对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甲类)、迪庆州3个县市(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维西县)(乙类)、8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颇族)、残疾(丁类)、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戊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已类)、零就业家庭(庚类)、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辛类)中,有就业创业意愿且积极求职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补贴条件:有就业创业意愿且积极求职的毕业学年毕业生。
1.申请人在云南省内就读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专业;
2.申请人是毕业学年毕业生;
3.申请人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4.申请人个人、所在家庭或生源地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户籍所在地为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维西县;
(3)云南省8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颇族);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到8级);
(5)享受国家助学贷款;
(6)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
(7)零就业家庭;
(8)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5.申请人在云南省开通了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补贴标准: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申请材料:符合条件困难毕业生主动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厅端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填写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等补贴申请材料。根据申报类型,省内生源通过政务数据共享系统比对核实,无法查询比对的学生及所有省外生源,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甲类: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附件1),省外生源需提供申请人户口册复印件、申请人上学期间本人或直系亲属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证明或省级民政部门通过低保信息系统提供的信息;
2.丁类:省内生源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三代)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到8级)复印件,省外生源提供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网查询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持证情况截图或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到8级)复印件;
3.戊类:省外生源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附件2);
4.已类:省外生源需提供家庭成员(含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证明材料和户口册复印件;
5.庚类:省外生源需提供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和户口册复印件;
6.辛类:省外生源需提供户籍地所属乡镇(街道)或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查询到的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申报途径:该项补贴的申报、审核依托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厅端开展。系统申报具体操作流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另行发布。申请人无法通过实名认证进入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厅端等特殊情况的,可以使用线下模式申请。线下申报途径:安宁市金晖路1号便民服务中心四楼402室。
咨询电话:0871-68691165
七、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
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实现灵活就业,已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补贴标准:按个人实际缴费额的1/2兑付。
申报途径: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厅端。
咨询电话:0871-68691165
创业政策篇
一、省级大学生和退役军人
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退役3年内的退役军人。
补贴条件:毕业5年内和退役3年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创业人员,经人社部门牵头评选出的优秀创业者。
补贴标准:对评选出的优秀创业者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报材料:
1.《云南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报表》或《云南省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报表》一式2份;
2.云南省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项目经营规划书;
3.项目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大学生提供)或退役证(退役军人提供)复印件;
4.项目申请人二代社会保障卡(已激活金融功能)复印件;
5.项目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项目经营场地使用权证明及经营场地照片2张;
7.项目吸纳就业人员劳动合同(协议)复印件;
8.项目吸纳就业人员相关参保证明材料;
9.项目上年度最后一月和申请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及工资支付凭证;
10.项目纳税证明材料;
11.项目获得专利及县级以上荣誉证明材料。
【备注】材料1—7项为必需材料,8—11项如有则提供,作为项目评审重要参考依据。
申报途径:
线上: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厅端;
线下:安宁市金晖路1号便民服务中心四楼402室。
咨询电话:0871-68691165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
补贴条件:在安宁市自主创业,与城乡劳动者签订并履行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
补贴标准:带动3—5人就业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6人以上就业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报材料:
1.《昆明市自主创业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
3.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等。
申报途径:安宁市金晖路1号便民服务中心四楼402室。
咨询电话:0871-68691165
三、二次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
补贴条件:首次创业失败后再次创业的。
补贴标准:按其企业实际货币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二次创业补贴。
申报材料:
1.《昆明市自主创业大学生二次创业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
3.首次创业失败时由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回执或法院判决破产等证明材料;
4.第二次创业期间实际货币投资额的相关发票,如房租、水电、物管费、购买固定资产、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
5.第二次创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6.第二次创业项目稳定经营半年以上证明材料(经营流水、进销货单等)。
申报途径:安宁市金晖路1号便民服务中心四楼402室。
咨询电话:0871-68691165
四、场租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
补贴条件:未享受过创业园区免费孵化服务,在安宁市行政区域内通过租赁方式获得经营场地,持续经营1年以上。
补贴标准:按照经营场地所在地段同类场地租金平均水平70%的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场租补贴;每年场租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
申报材料:
1.《昆明市自主创业大学生场地租赁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
3.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场地租赁证明材料(租赁协议、房屋权属证明等);
5.申请补贴年度的房屋租赁业发票或场地租赁费用支付有效凭证;
6.项目经营状况证明材料(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凭证、账户流水原件或其他可证明持续经营状况的材料)。
申报途径:安宁市金晖路1号便民服务中心四楼402室。
咨询电话:0871-68691165
五、新领域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
补贴条件: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企业或初次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补贴标准:给予企业最长不超过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创业补贴。
申报材料:
1.《昆明市自主创业大学生新领域创业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
3.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不低于3年(含3年)的场地租赁证明材料(租赁协议、房屋权属等);
5.民政部门批准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6.企业经营状况证明材料(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凭证、账户流水原件或其他可证明持续经营状况的材料)等。
申报途径:安宁市金晖路1号便民服务中心四楼402室。
咨询电话:0871-68691165
六、创业贷款
(一)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贷款条件:贷款人本人在提出贷款申请时(含贷款申请期间)未在申请贷款经营实体以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办理退休手续;贷款人本人及配偶在提交贷款申请时(含贷款申请期间),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没有其他贷款;贷款人本人及配偶享受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累计次数未超过3次(含此次);贷款人本人保证贷款专项资金用于申请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
贷款额度和期限: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
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当月LPR+45BP,现行一年期LPR计算,贷款利率为3.9%,个人承担1.95%,财政贴息1.95%。
申报途径:
线下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线上在云南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申报。
咨询电话:0871-68692019、68698450
(二)小微企业贷款
申请条件:1.小微企业指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2.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3.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需具备法人资格。
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经营状况和担保情况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当月LPR+45BP,现行一年期LPR计算,贷款利率为3.9%,个人承担1.95%,财政贴息1.95%。
申报途径: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咨询电话:0871-68698450
(三)云岭创业贷
“云岭创业贷”是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云南省融资信用服务有限公司,会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等金融机构合作设立的由金融机构按照“云岭创业贷”专项贷款政策及相关规定独立进行授信放贷的商业贷款。
申请对象:在昆明市依法注册登记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等各类经营主体的企业法人和个人。优先支持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铝谷、光伏产业、先进制造业、绿色能源产业、烟草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数字经济、文旅康养产业、现代物流业、出口导向型产业、新能源电池产业等重点产业相关领域创业的经营主体;优先支持在各类园区、口岸创业的经营主体;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研发等方面的支持。
申请条件: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且不高于65周岁;经营主体及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法院公告为被告身份的民间借贷纠纷记录;经营主体及实际控制人当前未列为被执行人(法院)情形;经营方向符合国家和云南省产业政策。
贷款期限及利率:单笔贷款期限最长至3年,贷款利率按照现行一年期LPR(市场基准利率)±20BP范围的优惠利率执行,可根据实际情况下浮。
贷款额度:企业法人作为借款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最高500万元,以不动产权抵押、知识产权抵押、存款或理财产品质押等为担保方式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个人作为借款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最高50万元,以不动产权抵押、知识产权抵押、存款或理财产品质押等为担保方式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云岭创业贷”专项贷款以信用方式办理为主,结合借款人情况和金融机构风控管理需要补充其他风险缓释措施。
申报途径:
线下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线上在云南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申报。
咨询电话:0871-68692019、68698450
七、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
优惠政策
(一)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招用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及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申报途径: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厅端。
咨询电话:0871-68685785、68698450
八、创业培训
培训对象:脱贫家庭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等院校毕业前2年的高年级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
培训内容:SYB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
补贴标准:开展SYB创业培训,按培训合格人员给予培训学校1200元/人培训补贴;开展网络创业培训,按培训合格人员给予培训学校1500元/人培训补贴。
申报途径:向所在街道或举办培训的学校申报。
咨询电话:0871-68699281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篇
一、高校毕业生岗位开发补贴
补贴对象:安宁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或单位。
补贴条件:招用本科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与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补贴标准:每招录一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分别给予用人企业和单位2000元、1500元、1000元、800元的岗位开发补贴。
申报材料:
1.《在昆企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表》;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招用应届高校生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1年并经人社部门备案);
4.最近1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公司银行账号;
5.职工本人签字的工资名册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职工本人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外院校毕业生须经教育部门学历认证)。
申报途径:安宁市金晖路1号便民服务中心四楼402室。
咨询电话:0871-68691165
二、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
社保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安宁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小微企业。
补贴条件: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可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申报材料:
1.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册及身份证、毕业证和学历结果查询证明、就业创业证、合同备案花名册和劳动合同;
2.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 ;
3.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5.《昆明市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认定申请书》附件8、《昆明市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附件9、《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明细表》附件10。
申报途径:安宁市金晖路1号便民服务中心四楼402室。
咨询电话:0871-68691165。
三、园区和招商引资落地企业
新招用城乡劳动者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安宁市范围内的各类园区和招商引资落地企业。
补贴条件:当年度新招用城乡劳动者(主要指新开办企业招工或者现有企业扩大经营招工,即新增员工,不含续签、补员),签订1年(当年新签合同)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
补贴标准:按每招一人给予用人单位700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招用男45周岁(含)、女35周岁(含)(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年龄)以上的城乡劳动者,按每招用一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申报网址:该项补贴已实现全程网办,不做线下申报,网址为http://kmldjy.org.cn/。
申报途径: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若新招员工就业录用登记手续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的,可直接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咨询电话:0871-68685785、68698450
四、非国有企业就近就地吸纳
安置劳动者就业奖励
补贴对象:针对税收归属安宁市的非国有企业。
补贴条件:当年吸纳安置本区户籍的城乡劳动者就业50人(含)以上,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劳动者的工资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
补贴标准:按每招一人给予用人单位7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男45周岁(含)、女35周岁(含)(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年龄)以上的本区户籍城乡劳动者,按每招用一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申报网址:该项补贴已实现全程网办,不做线下申报,网址为http://kmldjy.org.cn/。
申报途径: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咨询电话:0871-68685785、68698450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每户企业当年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若企业均符合园区和招商引资落地企业或非国有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申请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可享受其中一项,不得重复享受。
五、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已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
补贴条件:组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见习。
补贴标准:省级见习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500元,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补贴标准可提高到每人每月2000元;市级见习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0元,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补贴标准可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申报材料:
网厅申报所需材料:个人生活补贴银行流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汇总名册。
纸质材料:就业见习补贴申报审核表(省级补贴,市级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申报承诺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汇总名册原件、发票。
【备注】申报就业见习基地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除外);
2.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有接收就业见习人员的积极性;
3.配备就业见习指导人员,建立就业见习管理制度,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安全健康的就业见习环境;
4.能够提供10个以上、有一定管理或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有利于发挥就业见习人员的专业特长;
5.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积极吸纳就业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就业率不低于30%。
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时间:全年皆可
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所需资料:
1.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
2.公司简介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见习基地工作职责:
1.制定年度见习计划,及时报送见习岗位需求信息;
2.招募和接收见习人员,安排见习指导人员开展见习工作,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妥善解决见习期间有关问题和困难;
3.按月发放见习人员见习期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贴费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建立就业见习台账,见习期满的见习人员出具见习考核鉴定证明留用或推荐见习人员就业。
申报途径:
线上: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厅端;
线下:安宁市金晖路1号便民服务中心四楼402室。
咨询电话:0871-68691165
其他政策
一、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
落户补贴
补贴对象:全日制高校、职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补贴条件:毕业后1年内(毕业证书发放之日起12个自然月)首次落户昆明(含集体户)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每人按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生来昆落户补贴申请表》;
2.本人户口簿户主页与本人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材料;
3.本人的毕业证(国外院校毕业生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途径:安宁市金晖路1号便民服务中心四楼402室。
咨询电话:0871-68691165
二、职业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
脱贫家庭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培训工种:
(一)互联网营销师、电子商务师S、全媒体运营师S、农产品营销培训;
(二)旅游咨询员、保洁员L、保育师、养老护理员、保健按摩师、健康照护师、家政服务员、母婴催乳、婴幼儿照料、小儿推拿、孕产妇照料、服务礼仪培训、护工培训、营养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民族歌舞表演、美容师;
(三)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面点成型、过桥米线制作、小锅煮品制作、农家菜烹饪培训、云南特色小吃制作培训;
(四)汽车维修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起重工、电工、工程机械维修工、装配式建筑施工员、挖掘机操作培训、工程机械操作与维护培训、叉车操作培训、手工电弧焊;
(五)化学检验员、质检员、安全员、化工生产操作培训、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六)防疫员、种子繁育员、种苗繁育员、中药材种植员、护林员L、家禽繁殖员、家禽饲养员、家畜饲养员、农业技术员、农作物植保员L、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L、动物检疫检验员、有害生物防制员L、蜜蜂养殖、畜禽疾病防控、鲜切花组培、葡萄栽培、花卉栽培与管理、病虫害防治、无土栽培、特色养殖培训。
补贴标准: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期间,脱贫劳动力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60元/人/天、交通补贴20元/人/天。
申报途径:向所在街道或村(社区)申报。
咨询电话:0871-68699281
三、引导性培训
培训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
培训内容:开展外出就业择业引导、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岗位求职、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预防、农村实用技术等方面知识培训。
补贴标准:各乡镇(街道)组织引导性培训,按参培人员40元/人给予培训补贴。培训补贴主要用于培训时的场地租用、教师授课、教辅教材、培训台账建立和管理等费用支出。
申报途径:向所在街道或村(社区)申报。
咨询电话:0871-68699281
四、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安宁市城镇户籍中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补贴标准:补贴不低于安宁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期限: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的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安置人员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申报途径:个人可进入“昆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咨询了解或到安宁市便民服务中心四楼405室咨询。
咨询电话:0871-68685785、68698450
来源 |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排版|23级设计学院 陈乐
初审|彭佳
复审|邵清友
终审|黄涛
出品|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